广东1300万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巨型镇升为市 作者:梁月 文章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第70期 总第969期)    9月3日,广东省住建厅网站公布了《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征求意见稿。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1300万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将实现“市民化”,同时将把珠三角地区符合条件的少数“巨型镇”升格为市。
《规划》指出,未来广东新型城镇化将以稳步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促进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和协同治理,建设世界级城镇群;加快粤东西北地区社会经济振兴,实现省域平衡协调发展;实施生态文明,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改革创新,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城镇化现代治理体系为五大路径。力争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左右,并努力实现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城镇。
为实现上述目标,广东将着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其中,珠三角要逐步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的社会身份和权利。但广州、深圳要严格控制城市和人口发展规模。引导外来人口向大城市外围新城和潜力地区转移,适当提高珠三角地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外围节点地区解决人口市民化的相对比重,逐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引导人口向珠江口西岸流动。
而粤东西北地级市则鼓励就地市民化。同时,培育2个300万左右的城镇群和一批城区人口超100万的中心城市,重点建设30万~50万人的中小城市以及5万~10万人以上的小城镇,成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载体。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指出,广东将要在继续深化与港澳合作,积极培育广深等中心城市,建设南沙、前海、横琴等环珠江口国际湾区,强化珠三角区域经济中心地位,以及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基础上,促进环珠三角地区外围城市融入珠三角地区,形成“广佛肇+清远、云浮”“珠中江+阳江”“深莞惠+汕尾、河源”的三大组合型新型大都市圈。《规划》还提出了建设粤东城镇群、粤西城镇群和韶关都市区三大增长极的新概念。
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规划》特别强调要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海域利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直管县”和推行“强镇扩权”。
《规划》提出,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政府事权,逐步调整现行市带县体制,推行强县扩权,试点省直管县。逐步改变当前土地指标由上级政府层层下拨的分配体制,建立“省保县、市保镇、县保村”的隔层政策保障制度,完善稳定规范的县、镇基本财力,土地保障机制。
把珠三角地区符合条件的少数“巨型镇”升格为市,在不调整行政级别下赋予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大力推进强镇战略。向中央政府积极争取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将符合条件的镇按照城市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和统筹规划建设,实行城市管理。